中州铝厂文件中州铝〔2007〕28号关于印发《中州铝厂班组建设工作条例》的通知各单位、部门:现将《中州铝厂班组建设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州铝厂班组建设工作条例2、中州铝厂班组达标验收标准3、中州铝厂班组长管理暂行办法二○○七年五月十日—1—附件1:中州铝厂班组建设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组建设,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州铝厂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州铝厂生产、建筑、服务等类型班组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班组建设工作由行政牵头,工会协助,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中州铝厂统一规划,二级单位统一组织,车间具体负责,班组自主管理
第四条计划发展部是中州铝厂班组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班组建设的统一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各单位(设有班组的)成立班组建设办公室,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负责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车间是班组建设的主体,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与考核
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班组建设检查,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建设检查
—2—第五条班组建设主管部门职责(一)根据总部的要求和中州铝厂生产经营管理总体规划,提出班组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
(二)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班组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三)组织开展班组管理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班组管理工作的经验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一)行政管理部门职责1、定期召开班组建设工作研讨会,总结、布置班组管理工作
2、对厂部安排的班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3、负责班组业务建设,依据部门职责定期对班组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协助班组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4、按照劳动组织总体要求,负责班组长选配、培训和考核
5、负责解决班组管理的活动经费
(二)党组织职责1、积极在班组中发展党员,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深化“党员形象工程”活动,树立模范党员标杆,发挥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