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日期:2015-12-2311:10:15来源:浏览次数:3434州公安局政治部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评责任分解根据《德宏州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合政治部工作实际,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现将工作目标考评指标分解如下:一、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考核内容:树立大宣传理念,把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同宣传思想工作紧密结合,把自身工作同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1、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3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2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3、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5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4、党委(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5、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开展工作时考虑对社会宣传思想文化的影响,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5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6、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6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7、积极帮扶挂钩乡镇村组加快推进文化建设(6分)
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二、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
1、制定党委(党组)年度中心组和集体学习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个季度原则上不少于1次,建立个人自学、集体学习、调查研究、学习通报、学习考核等制度(5分);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2、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及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