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发展党员工作要防止“四种倾向”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员发展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当前,由于各种主观因素制约影响,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一、主要存在三种问题坚持标准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刚性要求,名额分配是发展党员的指标运用,但由于某些原因,当前部队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未能把握好两者的关系,出现名额少的情况下变相发展,或是降低标准发展也不浪费名额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党的建设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人为降低发展标准。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部分基层支部只看工作表现是否好、业务能力是否强,忽视思想方面的考察。部分基层党支部论资排辈,简单地把一些“听领导话”的官兵发展入党,未能综合考察,不了解其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二是主观简化发展程序。部分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从简、图快”的现象,注重会议记录,忽视实际操作,认为只要走完程序,填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就算走完了吸收党员的程序。三是轻视发展培训教育。有些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前,忽视了对申请人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导致对入党的条件不够清楚、权利义务不够明确。有的认为只要工作老实肯干,积极主动就达到了入党条件;有的认为只要军事过硬就可以,其他方面影响不大;有的满足于过去的成绩,满足于资格老,认为自己入党够格等。二、注重解决四种倾向一是全面衡量不降低标准,注重解决“把入党当奖励”的倾向。有的党支部习惯把军事素质冒尖或完成任务出色的战士发展入党,有的承诺只要在上级考核竞赛中夺得名次就保证入党,有的把具有特长、为中队做事多的战士发展入党。这种把入党作为奖励,一时可能激发了官兵工作热情,实则降低了党员标准,给单位建设带来一定隐忧。《纪律条令》规定,个人或单位在作战、训练或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第1页共12页优良成绩可给予奖励。《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注重综合素质,体现先进性要求。由此可见,奖励只是对某一方面的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发展党员不能光看工作表现,更要看政治觉悟,看理想信念,严格用党员的标准来考察。因此,一方面要转变单纯把军事素质、工作成绩当入党标准的错误观念,始终坚持把政治表现当作首要条件,军事训练成绩和工作表现再优秀、也要首先看政治上过不过硬,做到发展党员“德才兼备”、“又红又专”。另一方面要向官兵讲清“为什么入党、怎样才能入党”的基本道理,引导官兵走出思想误区,校正认识偏差,做到“素质能力再强,也要思想首先入党”。二是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注重解决“拿入党送人情”的倾向。有的党支部考虑,士官在部队干了五年、八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多少应该有个说法,在党员发展时有意识地将其优先考虑,个别单位甚至不惜将干部党员发展指标“挪”给士官;有的对自己的“身边人”和领导打招呼、同学战友打电话的“关系兵”有意偏袒,在入党上“开口子”;有的找机关多要指标,要党表。这样,不但体现不出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挫伤战士的积极性,降低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发展党员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处理好“依法”和“人情”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单凭战士兵龄、资格老,简单地论资排辈发展党员。对于具备党员发展标准,面临复转的服役最后一年的士官,可以酌情考虑;但对于思想表现一般的,即使兵龄再长也不能发展。另一方面,在处理“关系兵”入党上,必须出以公心,把握好度。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乱拍胸脯、胡乱点头。如果具备了党员发展的标准条件,可以正大光明地发展;如果不具备标准条件,就算有再大的关系,也要敢于顶住压力,真正体现党支部的原则性。三是严格考察不突击发展,注重解决“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有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看平时工作表现多,组织培训教育少,思想汇报坚持不好,培养联系人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与《入党志愿书》一并填写,使考察流于形式;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往往是上第2页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