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职业危害治理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暂行规定》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彻底摸清职业危害因素底数,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排查整治工作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切实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提高职业危害申报率,争取20XX年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达到90%以上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20XX年以前未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只注册但没有完成网上申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超标作业点整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防护、培训;职业危害公告告知
20XX年已经完成网上申报的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治和变更申报
三、方法步骤本次排查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共分四个阶段
(一)培训部署阶段(2月底前)
安监局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区监管执法人员会议,对普查要求做具体部署,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排查阶段(3月1日至5月底)
全区范围内采取地毯式排查方法,开展自查与排查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等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自查结束后,填写《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排查自查表》(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上报安监局
不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第1页共2页营单位提交书面承诺书(附件2)
安监局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工作,5月31日前上报市局《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排查汇总表》(附件3)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9月底)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