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专题发言通过认真学习《关于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我认为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具有不可忽视的正面激励作用
在风气日益严肃的今天,一些党员干部也变得瞻前顾后,为了不犯错,为了免受追责问责,变得明哲保身,过于保守,失去了干事创新的勇气和改革进取的锐气,在教育事业需要不断创新、提高教育知识更加全面系统普及的大背景下,这将极大的阻碍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各项教育改革举措的有效推进
而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从制度上为敢想者、敢为者打开一扇窗,看见不曾想、不敢想的诸多可能,最大化的激发了党员干部、教师在教育改革推进中的思维和观念创新落地
容错免责机制quot;有“底线quot;,确保教育工作quot;容错quot;不“纵容quot;
敢想、敢为的确可能开创出新篇章、新局面,但也不可避免的面临着极大的风险,一但出现失误,这个责任谁能承受
是否被现实所容许
事实上,这也要辩证的看
哪些能“容quot;哪些错不可“容quot;,《关于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明确的给出了答案:容错免责要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违反政策规定,并列出了可以免责的具体情况和条件
为quot;容错机制quot;明确了边界、标准、范围和最终裁定、认定的权威机构,即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严格依照规定调查、认定、解释
quot;容错机制quot;不是quot;纵容错误quot;
实于才能兴邦,身处改革发展的潮流中,正需敢干的勇气和敢拼的锐气,需要我们掠弃思想和行动上的束缚,拿出共产党人的豪情,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披荆斩棘,不畏困境,不惧失败
但quot;容错quot;不是quot;纵容quot;,容许不是放纵,《关于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明确的指出的哪些错能quot;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