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工作计划各部室: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职工的纪律意识,规范考核考勤制度,现对相关事项规定如下:1、打卡制度(1)严禁为他人代打卡,违者扣除考核分10分;(2)打卡者应按打卡管理规定及时打卡,迟到、忘记打卡及外出办事未能及时打卡者均要填写《福利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未打卡缺勤审批表》,职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由中心分管领导或主任审批。2、规范请销假制度请假要填写《请假条》,写清楚请假时间、请假事由,按程序审批;销假时也要在原《请假条》上的销假部分填写好销假时间、实休天数,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3天以内的事假(不含3天)由部门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含3天)的事假,由部门长及办公室签注意见,报中心分管领导或主任批准后生效。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各部门考勤员注意严格按照考勤表上的符号记录部门人员的出勤信息,月末各部门收齐《考勤表》、《福利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未打卡缺勤审批表》、《请假条》交办公室,进行月度考核。对考勤表中早记、滞后、虚假记录的,每发生一项扣除部门长及考勤员考核分5分。各部门接通知后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执行相关规定,对于执行不严的部门,扣除部门正职考核分10分。以上规定于2007年11月16日执行。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