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1—4)(依据GB/T24001-2004和GB/T28001-2001标准编制)程序文件目录序号标准代号标准名称1QG/JZ15.011-2015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2QG/JZ15.012-2015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3QG/JZ15.013-2015法律法规获取与更新控制程序4QG/JZ15.014-2015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5QG/JZ15.015-2015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6QG/JZ15.016-2015人力资源控制程序7QG/JZ15.017-2015信息交流与沟通控制程序8QG/JZ15.018-2015文件控制程序9QG/JZ15.019-2015清洁生产管理程序10QG/JZ15.020-2015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程序11QG/JZ15.021-2015废气污染控制程序12QG/JZ15.022-2015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程序13QG/JZ15.023-2015废弃物管理程序14QG/JZ15.024-2015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15QG/JZ15.025-2015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16QG/JZ15.026-2015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管理程序17QG/JZ15.027-2015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18QG/JZ15.028-2015绩效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19QG/JZ15.029-2015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20QG/JZ15.030-2015事故、事件处理和调查程序21QG/JZ15.031-2015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22QG/JZ15.032-2015记录控制程序23QG/JZ15.033-2015内部审核控制程序24QG/JZ15.034-2015管理评审控制程序2015-5-15发布2015-5-18实施1厦门宏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布2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QG/JZ15.011-20151目的和范围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进行有效控制。本程序适用于厦门宏鼎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对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含新开发项目、新增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识别、评价和更新。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QG/JZ15.025-2015《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管理程序》3术语和定义3.1环境因素指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3.2重要环境因素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要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3.3环境影响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4职责4.1技安环保处负责组织、落实环境因素的识别、汇总与评价工作,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识别和控制。35工作流程5.1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5.1.1公司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应对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科研、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5.1.2识别环境因素时不仅要识别本公司的环境因素,还应识别相关方的环境因素。如原材料供应商、外协方、工程承包方、运输公司、环卫部门、废弃物收购处置机构等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5.1.3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以及新、改、扩建工程,在其计划期间或正式投产前,项目负责部门应按照环境因素识别的原则与方法,识别其中存在的环境因素,交由技安环保处进行评价。5.2识别的方法本公司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采用以下两种方式:a)过程分析法b)现场观察法5.3环境因素的识别步骤5.3.1由技安环保处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发放“环境因素调查表”。5.3.2各部门应按工艺流程顺序或部门工作流程顺序,识别出能够控制或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调查表”中,反馈到技安环保处。5.3.3在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环境因素的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七种表现形式。5.3.3.1环境因素的三种时态:a)过去——以往遗留下来的,至今仍在产生的环境影响;b)现在——正在发生的,并将持续到未来的环境影响;c)将来——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如引入新项目、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5.3.3.2环境因素的三种状态:a)正常状态——正常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4b)异常状态——非例行作业状态,如设备的开机、停机、检修产生的环境影响;c)紧急状态——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或事故,如火灾、洪水、地震、爆炸、环保设施突然失效等产生的环境影响。5.3.3.3环境因素的七种类型:a)大气排放——主要包括:粉尘、烟尘、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