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完整性,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理顺资产管理作业程序,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取得、维护、转移、处分、出售、报废、盘点等作业程序。第三条公司资产的购置、弃动、变卖、报废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最终审批。第二章资产管理的范围第四条参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公司资产管理的需要,下列资产为本办法管理的范围:(一)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物品,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工程中保持实物原有形态的资产。(二)无形资产:区别于实物资产的软件、专利技术特许使用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三)管制资产:单位价值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二年以上,并在使用工程中不改变原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下,使用年限二年以上,并在使用中不改变原物形态的物品。管制资产实行列管不列帐,根据管制资产的使用范围,由监管单位和个人实行建卡管理使用。(四)异动资产:指退库、调拨、报废、出售、借用和使用位置发生变动的资产。第三章资产管理措施第五条资产按上述范围进行分类编码管理。资产编号(资产代码)设定为5位数。第1-2码代表部门、子公司。其中:自然数1-49代表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50-99代表各子公司。第5码开始为资产编码的自然流水号(从00001开始)。第六条各单位必须对各自监管的资产设立台账,个人资产管理卡。负责对异动资产进行确认并进行台账、管理卡的更新。资产的管理按以下权责分工负责。(一)集团行政部:1、负责资产的监管,建立集团《固定资产清册》、集团机关员工《个人资产管理卡》,负责对资产进行编码。2、负责各类设施和设备(生产设备除外)的日常保养、维护。3、负责会同财务部实施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4、负责资产异动登陆,对固定资产部分与财务部核对。5、负责组织报废鉴定、资产变价出售、报废处理的实施。(二)公司财务部:1、负责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2、负责设置固定资产的总账和明细账,建立资产总台账。3、负责资产异动的账务处理和核算。4、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5、负责对固定资产清册登记情况和管理状况进行稽核。(三)各合作公司:1、负责生产用资产的日常保养和维护。2、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管理清册》和《个人资产管理卡》,并按期与财务部核对。第四章资产取得第七条资产取得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资产的申购和采购:1、各单位依据需求情况填写《购物申请单》,经行政部查核无库存且评估需购买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批准后的《购物申请单》交采购部实施采购。2、采购部收到已经核准的《购物申请单》后,进行询价议价以决定最佳的供货商,经主管核准后进行订购。3、生产用资产(如机器设备、专用工具等),使用资产的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会同采购部共同完成采购。4、办公用资产的取得,按欧亚司发〔2012〕4号《办公用品公司采购管理试行办法》进行采购。(二)收货、检验、入库:1、物品购回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使用单位依据批准的申购单和供货商发货单对其进行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质量是否正确。2、对验收合格的资产,办理入库手续;对验收不合格的资产,不得入库,直接退回供应商。资产直接送达使用单位的可同时办理出入库手续。3、资产验收合格后,编制财产编号并制作财产标签贴上。没有财产编码的固定资产,财务部不予办理付款手续。4、资产标签应粘贴于财产明显不易脱落、受损之处,其位置原则上要求统一贴于资产的左上角。5、各单位应定期检视财产标签粘贴情况,遇有脱落或模糊不清应立即更新。(三)资产的领用:1、资产入库后,由使用部门或单位填写《领料单》,经本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后到仓库领用。2、仓库保管员依据填写完整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的《领料单》发放相应的资产于使用单位,同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资产编码。3、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对新领用的资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