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斗殴高龙中学安全教育一、打架斗殴的性质: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打架斗殴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轻者违反校规校纪,严重者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构成的罪名有两个:一个是“故意伤害罪”,另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这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聚众斗殴,不计后果,欲置人于死地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轻的也要判3~10年。生命是脆弱的,打架斗殴行为极易造成他人身体的损伤,某些伤害是不可逆转的,将给受害者造成终生的遗憾。一旦达到轻伤的标准,加害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打架斗殴行为既害人又害己。实际上因打架斗殴行为造成他人轻伤或更严重损伤的事例屡见不鲜。2003年7月下午第6节和第7节课之间,在去学校操场准备上体育课途中,李某因琐事与原告发生口角,并将张某右眼睛打伤。2004年张某向怀柔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李某赔偿原告当时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各项损失。此后,张某左眼的视力逐渐下降,2009年1月张某经怀柔区第一医院诊断为左眼无光感,后期治疗中,原告花费了医疗费及相关损失上万元据警方介绍,2008年,全国连续发生多起在校学生间因矛盾而导致持刀伤害案件,造成16人死亡、73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3月11日18时,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二中学初二学生邵聪府在教室与本班学生丁楠(男,17岁)发生口角,后被丁楠持刀杀伤,经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5月12日12时,陕西省富平县蓝光中学高一(2)班学生沈兵杰(男,17岁)中午在食堂排队打饭时与同班同学赵燕飞(男,18岁)发生矛盾。12时40分左右,两人回到宿舍后发生斗殴,沈兵杰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赵刺伤致亡。6月27日17时,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一中5名学生因琐事引发矛盾,并在操场上持刀斗殴,导致该校高二学生魏文波死亡,另有2名学生受伤。7月13日1l时,湖北省利川市第五中学高二年级11班学生向平安(男,17岁)与同班同学冉咏七(男,17岁)在教室因小事发生口角并引发殴斗,向平安持刀将冉咏七刺伤后从教学楼七楼跳下,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6日16时,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第一职业学校学生高强(男,17岁)、四中学生黄星(男,16岁)与本市第十三中学的10名学生发生持械结伙斗殴,高强头部受伤、胸部被尖刀刺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于9月7日凌晨,将1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9月18日,石油大学基础楼一房间内,因琐事两名同班同学发生口角,其中一名学生将另一名学生头部、颈部等多处砍伤。•9月18日,中国信息大学校内,两批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学生宿舍内进行械斗,导致一名学生当场死亡。•北京某中学内,两名中学生因为骑自行车发生口角,一名学生将对方用刀扎伤。2011年开学之际,高中学生小商与同学小奇因座位拥挤发生争执并产生厮打,后被同班同学拉开。在厮打过程中小奇脸部被轻微抓伤。当日下午16时许,小奇叫小商出教室打架,小商未予理睬,小奇便冲上来殴打小商。期间,小商掏出携带的折叠刀便刺向了小奇腹部。小奇被其他同学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奇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因为一点小事发生殴斗,中学生小商拔刀将同学捅成重伤,宽城法院审结了这起校园伤害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医生正在抢救被打伤的学生2011年5月26日夜发生了云南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师专附中和昭通体育中学高中学生几十人械斗致人死伤多人的案件。案发前械斗双方于5月26日9时左右就在昭通师专附中校内球场上摆开阵势大打了一场。夜间12点左右双方学生各几十人逃出宿舍、逃出校园,持刀械追逐到南大街中医院门口展开激烈战斗,最后导致一死二重伤多人轻伤。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一夜之间消失,年轻健康的身体一夜之间就带上终身的残疾,年轻未成年就产成了犯罪记录而受刑罚(二)引起打架斗殴的原因1、家庭教育失当引起的打架斗殴,欺压同学的不良行为引起的打架斗殴。3、不良嗜好、高消费引起的打架斗殴、吸烟、喝酒引起的打架斗殴。2、个人行为霸道引起的打架斗殴4、日常生活中言行动作粗鲁,引发矛盾引起的打架斗殴。有的学生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语言污秽,行为粗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