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管理系统【教育督导工作必须致力于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教育督导工作改革发展的本质要求
在我省思想大解放促进教育大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必须致力于教育督导制度创新,以谋划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发展
上世纪90年代初,我省建立了中小学等级评估制度
当时,从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始,对小学、初中、高中,逐级进行县一级、市一级、省一级评估;在后来的十多年中,这项工作逐渐在全省铺开,成为我省教育督导的主体工作
毋庸置疑,在我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过程中,中小学等级评估对促进各级党政领导重视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教育管理和教学水平,增强我省基础教育综合实力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历史功绩不容否定
但是,在新形势下审视中小学等级评估制度,我们在承认其历史作用的同时,必须看到它的历史局限性
首先,它逐渐失去了法律的合理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务院XX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等级学校评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九流六等,有悖于法律要求
其次,不符合义务教育发展的时代趋势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时代潮流
从今年春季开始,我省将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府将致力于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以达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对小学和初中进行等级评估,势必造成地方政府对某些学校重点投入,多有锦上添花之举,而忽视了面上一般学校,有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代潮流
第三,有违教育的公平性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区分等级之后,必然带来学生入学机会的不均等,造成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的不公平
因此,从教育督导工作的本质属性出发,致力于教育督导第1页共4页制度创新,以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满足人民群众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