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城乡规划管理意见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为更好地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障各项建设活动依法有序和规范实施,着力提升滨海生态城市建设品位档次,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立足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市城乡规划逐步编制完善,规划覆盖率和规划设计水平明显提高,建设布局不断优化,有效引领了城乡建设有序发展,保障了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和人居生活环境的持续改善提高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作为具有良好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的滨XX县区,目前的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要不适应,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部分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滞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布局、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不到位,缺乏有机衔接;村庄建设布局不明确,规划编制深度不够,不能很好地指导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改造;一些镇村和区域,规划建设各自为政、随意性大,存在不经规划审批自行安排建设项目或许可默认违法建设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不批滥建等现象;个别建设单位规划法律观念淡薄,缺乏执行规划的严肃性,随意改变建筑造型和外观装饰效果,等等
这些问题成为影响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制约了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的持续协调发展
因此,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半岛蓝色经济先行区建设的现实需要
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重大作用,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加大规划执行的力度和执法的严肃性,加快构建全市城乡规划统一管理、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第1页共6页二、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强化城乡规划规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