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医务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本办法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处方开具、药品调剂、临床应用和监测等全过程所开展的各种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技术支持与持续改进工作
4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5(二)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6(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7(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