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基金会
〖基金会命名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来源于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二);(三);…………………………………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本基金会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基金会理事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25人
理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的活动;(四)遵守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六)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参与决策不当致使本基金会财产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