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汉中市邮政金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根据陕西省分行《关于做好陕西省邮政金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邮分联〔2018〕72号)及汉中市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汉中银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汉银监发〔2018〕34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45号)精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现制订《汉中市邮政金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具体如下:一、组织领导市邮政分公司、市分行联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组长:尤卫东副组长:文庆杰、李宝平;成员:市分行各部门、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
各县分公司、各县支行,联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级及辖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二、工作机制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市级层面采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责任部门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
各成员部门应由一把手主抓,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工作重点,做好本部门人员和业务的排查、整改和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本条线纵向的指导、抽查和总结工作,并指定一名人员为联系人,负责日常沟通协调
各县邮政企业与同级银行做好对接工作
各邮银分支机构应比照省级层面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一)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中的下述行为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五是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