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经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1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1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
3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
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2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万元
甲方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年月日前,甲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年月日前,甲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
(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3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3
4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乙方%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