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要求(试行稿)》泰教研[2013]67号关于下发《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要求(试行稿)》和《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考评细则(试行稿)》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直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推进教育转型升级”的文件(泰教发〔2013〕1号)精神,切实规范和有效优化学校集体备课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要求(试行稿)》和《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考评细则(试行稿)》,现下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迅速传达到学校和教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规定,确保集体备课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质态的有力改善
泰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2013年6月8日附:泰州市中小学集体备课要求(试行稿)集体备课是提高备课质量的一种重要的备课形式
它可集思广益,将个人才智转化为集体优势
为克服个人备课的不足,切实提高备课质量,赢得课堂教学的效益,特明确集体备课要求如下:一、组织形式以备课组为单位,实行主备课人初备和全员复备制度
每周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备课组由一位教师作为主备课人,在备课会上,就下一周授课内容和个人初备设想提出方案(一级材料),其他教师评议、提出修改意见进行二次复备并形成与自己所教班级学情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的教、学案(二级材料)
二、集体备课时间由学校统一确定,每周安排两课时
三、集体备课原则坚持“一中心、两法、三统一、四定、五必须”
“一中心”是指: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两法”是指:教师的教法和学生的学法;“三统一”是指:统一教学进度、教学要求、课内外作业;“四定”是指:定时间、地点、内容、主备教师;“五必须”是指:主备教师必须精心研究所承担的教学内容;主备教师必须在集体备课前形成教学文本预案;议课教师必须亮出自己的观点;其他教师必须在集体备课形成的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复备;所有教师上课后必须对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