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镇污染企业取缔工作通知与全镇矿山安全监管通知(1)汇编全镇污染企业取缔工作通知一、明确职责,强力取缔。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工作,结合全镇“土小”污染企业名单,进一步加强排查,对新发现的一并列入取缔名单,并加强措施,确保全面取缔。同时,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土小”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严防死灰复燃和异地再生。二、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油区办、经贸办等部门以及各社区、村,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工作安排,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的强大合力,务求取缔工作实效。要加大对“土小”污染企业的立案查处力度,依据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严重违法的土小污染企业业主实行行政拘留、高额罚款等法律制裁,形成对“土小”污染企业的强大震慑力。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工作作为当前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展、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由经贸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3月12日前切断“土小”污染企业的电源,3月17日前彻底取缔“土小”污染企业。取缔“土小”污染企业工作纳入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检查和取缔不彻底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由镇政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通报。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镇矿山安全监管通知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进展的关系,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仔细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抓好隐患治理,强化防范措施。从讲政治、讲进展、讲稳定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以隐患排查为重点,立即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各涉矿村和相关站所、镇直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所有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彻底、从严从细的隐患排查,做到不留任何隐患死角和盲点,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地下开采矿山要重点检查顶板及采空区的监控治理、提升运输设备和安全保护装备、井下通讯设施、通风机械和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和探放水设备及水害防治措施的落实、爆破物品的使用管理、供电及供电保护系统等;露天开采矿山要重点检查台阶、边坡浮石、边坡稳定性及铲装运输设备、爆破器材、供电设施等;尾矿库要重点检查坝体稳定、排洪防渗设施运行、排放筑坝等重点部位。同时,要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村庄、企业的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和分级管理制,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要建立台帐实行追踪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确保整改实效。对以种种借口拒绝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以及在规定期限里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经过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交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三、要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镇政府,安监、国土、公安、工商、供电、环保等单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根据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镇及部门、村庄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矿山安全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坚决关停非法违法开采的矿山企业,扎实推动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国土部门要严格根据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