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识别贫困户(一)新识别贫困户装档资料1
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小组集体推荐),需要完善《贵州省贫困户申请书》,其中申请书上的家庭人口数填一起共同生产上活、一起开支的人口数
人均纯收入低于3335元,申请时间填2017年7月1日-10日中的某天
入户调查(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5-7人核实),入户调查人员组成,1-2名为村民代表,其他成员为村干部、驻村工作人员,所需完成资料:《桐梓县楚米镇贫困户收支情况调查表》、《精准扶贫四看法评分统计表》,收支调查表上的家庭实际人口数与贫困户上的人口数相等,总收入栏=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栏应低于3335元,入户调查人员签字栏如村干部离职的由在职村干部签
调查时间填2017年7月11日--15日中的某天
四看法总分要低于60分3
村民小组评议会,需要会议记录、签到册、会议图片
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参会人员有驻村工作队、村监委,要有评议会会议记录,且要有评议要点和评议结果,签到册、会议图片(全景照一张、举手表决一张)5
村级公示(公示7天),需要村级公示图片(要有群众观看公示的一张、贴在公示栏一张)
各村上报名单要打报告,并附上本村初选的名单,镇党委会审核和,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要有会标的图片
镇审核后在所在村公示(公示7天)7
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8
县审核确定后公告(公示7天)9
填写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成员信息栏应填一起共同生产生活、一起开支的人员,要和申请书、收支调查表上的人口数相同
致贫原因分主要致贫原因和其他致贫原因,主要致贫原因只能填一项
收入情况栏要和收支调查表基本吻合且低于3335元
调查员将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完后交镇扶贫办,进行信息采集
拟定帮扶计划措施,针对主要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制定行之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