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避灾工程建设计划"避灾工程"建设是加强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进一步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定点,通过开展"避灾工程"建设,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要求坚持"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计划用2个月时间,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较好的乡镇避灾中心和村级避灾点
原则上要求每个乡镇建立1个以上避灾中心,有办事处的乡镇要在办事处再另建1个,中心村或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设立1个避灾点
同时,编制灾民转移安置示意图,制订避灾手册,明确管理工作人员职责和避灾人员守则
具体时间安排:月份组织人员开展情况调查,确定场所并开工建设;7月份完成乡镇避灾中心和村级避灾点建设,建立组织,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体措施(一)深入调查,摸清情况
由县民政局督促各乡镇分别组织进行摸底调查,一是摸清地质灾害、低洼易涝等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灾害点分布情况;二是摸清因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而需转移安置人员的数量和结构,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情况;三是摸清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情况,包括乡镇闲置敬老院、学校、村会议室、大会堂等可以临时安置人员的场所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一是本着相对集中、便于转移、就近安置和以闲置房改造为主、以新建房为辅的原则,确定乡镇避灾中心和村级避灾点的建设布局、数量和建设规模;第1页共2页二是拟定各个避灾场所改造和新建的具体方案;三是确定各村灾民转移至相应避灾场所安置的最佳路线
(三)筹措资金、搞好建设
以乡镇财政投入为主,县民政适当补助,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筹措建设资金,要建成"五有"避灾场所,即有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