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新能源产业扶持计划介绍XX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目录Ⅰ、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申报指南Ⅱ、国家/省级项目配套扶持专项(直接补助)申报指南Ⅲ、工程实验室扶持专项(直接补助)申报指南Ⅳ、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投补结合)申报指南Ⅰ、产业化项目扶持专项(贷款贴息)申报指南一、重点扶持领域重点扶持《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太阳能、核能、风能、储能电站、生物质能、页岩气、新能源汽车以及智能电网等新能源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
二、扶持数量、方式、金额和审批流程(一)扶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XX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
(三)扶持金额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审批流程
发布指南—自愿申报—合规性审查—银行审贷—部门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下达计划
三、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在XX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2
项目在深圳实施;3
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安全生产等要求;4
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时限未超过两年,项目建设用地、所需项目建设资金等已落实,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
项目依托的主要技术(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已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自有资金+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