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叠翠台三期E/F栋项目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305号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乙级发包人: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制发包人(甲方):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乙方):广州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叠翠台三期E/F栋人防设计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有关的建筑文件及图纸1本合同签订当天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人防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初步设计8签定合同后待甲方提供齐有关的建筑文件和图纸起10个工作日内2人防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施工图设计8报建审批后以甲方的通知并提供齐有关资料和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第四条本合同设计费费率为¥35元/m2,计费人防面积约1800m2,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陆万叁仟元整(即¥63,000)
最终的设计费按人防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人防建筑面积结算
设计费按如下方法分期支付: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50%¥31,500乙方提交初步设计并经甲方认可后后五日内第二次付费40%¥25,200乙方提交施工图并经人防部门的审查通过后五日内第三次付费剩余的设计费结算金额减去第一次及第二次付费费用人防验收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五日内注:乙方费用包括税金;甲方付款前,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