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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权方式转让房地产,看看苏州税务机关、法院的这个最新处理和判决近日,苏州翡翠国际社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翡翠公司)收到了苏州当地法院的一则判决,将面临当地税务处罚及税务处理金额合计逾8200万元,而这笔处罚中最大的部分,来自2007年时一幅被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一地两卖地块的土地增值税重复征收
让时任翡翠公司行政负责人难以理解的是:从地块出让到引入新的投资者及转让部分股权,都是在园区管委会的主导和同意之下进行,为何事后当地园区地税局认定为偷税并处以重罚
类似的乱象在众多园区土地利益博弈中,并非个案
有业内人士坦言,经历卖地房地产开发征税的黄金期后,无地可卖,园区面临新的发展模式升级和管理模式重构,这正成为国内众多园区发展的巨大挑战,各园区管委会必然承受着转型期收益高速增长难以为继的巨大压力,但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应是底线
园区管委会主导一地两卖2005年5月,上海静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拍摘得苏园土挂(2004)07号地块,该地块含73043、73044以及73046三幅土地
上述竞得人设立翡翠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005年6月8日翡翠公司仅对73043、73044号宗地交付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了土地证
当时由于资金原因73046地块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翡翠公司未能从园区管委会处得到73046号地块,更不能办理土地证以获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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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末,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为尽快开发该地块,园区管委会引进了新加坡星狮集团
在当时的管委会领导安排下,由翡翠公司出资20%,星狮集团旗下五家公司各出资16%组建合资公司(即星隆置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隆公司)准备共同开发73046地块(面积约472亩)
经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