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假期管理,完善请假、休假及其审批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假期分为节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病假、事假、丧假、公假、工伤假
第二章请假条件和规定第四条节假法定节假日包括全国年节及纪念日休假,休假时间及办法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年休假(一)年休假具体情况员工在本集团及建龙关联企业累计(如为其它企业,则按每3年折算本企业工作年限1年算)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或减少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员工请事假不超过15天的,每两天事假扣减年休假一天;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5、年度内旷工满3天以上的;6、脱产学习人员享受寒暑假的;7、年度内迟到、早退、脱岗15次以上的;8、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责任事故由相关的主管部门界定);9、年度内受到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三)集团及下属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四)年休假在当年内有效,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在10天(含)以下一次休完,超过10天可以分开休假,但一年内最多不超过2次
(五)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该报酬在年终奖中统一支付
第六条探亲假(一)享受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