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章程[最终版]读书兴趣小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学习性监狱,形成良好学风,不断提高民警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读书兴趣小组在监狱民警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指导下,以加强民警思想政治水平、岗位技能学习为基本内容,学习方式以分散自学为主,以集中学习为辅。第三条读书兴趣小组为公益性组织,会内担任职务原则上无报酬。第四条读书兴趣小组采取自愿入会原则,入会后享受会员权利并承担会员义务。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读书兴趣小组实行会员制,由组长、副组长,财务委员、保管委员各1人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在读书活动中的带头作用。第六条读书兴趣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全面管理读书兴趣小组事务,定期策划、组织读书兴趣小组活动;财务委员负责保管会费,报销购书用款,每半年向会员公开帐务明细,严禁任何挪用、挥霍会费的行为;保管委员负责保管、出借、登记图书。第七条读书兴趣小组自觉接受监狱工会的指导,并对读书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场地和费用给予一定支持。第三章会员权利义务第八条读书兴趣小组会员有权借阅读书兴趣小组所有的任何一本书籍;有权向读书兴趣小组推荐购书书名;有权对读书兴趣小组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推选读书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权对读书兴趣小组的经费使用情况、书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退出读书兴趣小组。读书兴趣小组会员有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每半年收缴一次,一次交纳100元;有义务按规定使用读书兴趣小组的书籍,如所阅书籍丢失或严重破损,应照价赔偿;有义务对读书兴趣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有义务完成读书兴趣小组交办的工作。第四章活动办法第九条读书兴趣小组参加办法。不论年龄,只要是监狱民警,愿意遵守本《制度》及有关规定,随时均可报名参加读书兴趣小组。第十条读书兴趣小组书籍由全体会员所共有,其来源由两部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协会划拨,一部分由会员捐赠。第十一条读书兴趣小组应定期开展特色活动,丰富读书兴趣小组活动内容,将邀请专家举办知识讲座,提升会员素养。第十二条欢迎监狱民警参加读书兴趣小组,欢迎非会员向读书兴趣小组捐书。第十三条读书兴趣小组应建立书籍目录并定期更新,所有图书加盖“监狱读书兴趣小组”印鉴,登记造册。读书兴趣小组及时向会员公布新购书目。会员借阅图书必须登记,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期限内免收借阅费,期限外每天交纳0.3元借阅费,确需延期借阅的需办理延期手续。第十四条非读书兴趣小组会员借阅读书兴趣小组书籍每天应交纳0.5元借阅费,由图书委员代收,每半年向财务委员移交一次,作为购书经费。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监狱民警职工文化体育协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