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协品牌创建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科普工作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能力,根据中国科协、省科协科普工作总体安排及《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工作品牌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科普品牌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对科普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级科协组织,各有关学会及有关单位,争创科普工作品牌,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普工作发展
二、工作思路目标在我市开展优秀科普品牌创建的基础上,利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出一批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的品牌科普活动,形成具有特色鲜明、函盖面广、互为补充的工作品牌,切实发挥品牌的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
自20XX年始,每两年组织一次品牌的评选工作,各区市科协,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创建各具特色的科普品牌,利争到20XX年底,在全市创建市优秀科普工作品牌的基础上,推出系列创新意识好、工作业绩佳、社会效益大和公众知名度高的科普品牌
各区市科协应力争有自己叫得响、有特色、上档次的科普工作品牌,带动我市科普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创建基本要求工作品牌要做到有名称、有标识、有内涵、有理念,科普工作作用发挥好
1、名称应简短有力,形象贴切,突出工作特色,朗朗上口
2、标识要以专门的文字、图象为载体,凝炼别致,寓意深第1页共3页刻,通俗易懂,充分体现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品牌本质和核心要求
3、内涵要丰富深刻,概括精准,能够准确反映品牌的本质特点、服务宗旨、工作精神、核心价值观
4、理念应先进精辟,品牌创建工作定位准确,体系健全,可操作性强,与科学发展观相契合
5、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