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县20XX年10月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创新科学选任机制,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奖,**玉环、**百色、**平江等省内外十多个市、县来交流学习,中组部《党建研究》、**社《高管信息》、《**通讯》、《**组工信息》等多家媒体介绍了我县的做法
通过两年多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组织实践者与被规范监督者的关系
县委书记既是被规范监督的对象,又是调研试点工作的组织实践者
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不是削弱县委书记应有的用人权,而是为了防止用人权被滥用
县委书记只有深刻理解调研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激发调研试点工作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为被规范监督者,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视约束为保护、视监督为帮助,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我修养的内在要求,模范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因自己身份特殊而游离于监督之外,违规操作,甚至违法乱纪
作为组织实践者,县委书记必须把握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给组织部门定思路、交任务、压担子,按照“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的思路,始终把工作立足点放在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上,确保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探索和实践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规范监督与保证权力充分行使的关系
县委在全面工作中负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县委书记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
用人权是县委书记权力的核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保证书记充分行使用人权
一旦削弱了用人权,必然弱化党委的重要职能,影响书记关键作用的发挥
但由于对县委书记的用人权没有明确的规范,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