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一、各校校长是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各校校长要与班主任、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落实到人。三、教育组和学校要把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教师业绩评定、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凡辍学严重的班级,不得评为优秀班集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年内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不得颁发教学成绩优秀奖等奖项。五、因教育教学方法不当造成辍学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六、凡因控辍保学工作不力,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严重,或因控辍保学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理。潆溪镇优教控辍管理制度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教育教学行为。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3、取消多层次分班制度,一律实行平行设班,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4、严禁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小学学生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初中学生学业成绩禁止排名。6、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潆溪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责任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第七章长五十六条之规定。“必须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得到法律保障。”特制定制度。一、凡年满十二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九年)的义务教育。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1页共16页三、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经教育不改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四、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童工,对招用适龄儿童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招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罚款。五、学校要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潆溪初中控辍责任制度控制农村学生辍学一直是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是学校当前的紧迫任务,因此,学校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共同努力,齐抓共管,采取行之有效的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等必要措施,明确控辍目标,做到责任到人,为明确政府、学校、教师及司法部门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控辍保学规章制度,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二、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期未考核,对超出控辍指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责任。三、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建立兴趣小组,发挥学生特长,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四、学校对学困生有补课措施。对贫困生实行减免学杂费。对临辍生实行家访制度。保证学生在校的巩固率。五、学校分别与镇政府、派出所、班主任签定控辍保学责任状,以便分清职责,寻求司法保护。六、对在控辍保学工作检查考核中,完成预定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处罚。七、各类责任状,期限均为一年,由各部门直接责任人亲自签定,并加盖公章。潆溪初中辍学报告制度为了掌握学生的流失情况,努力制止学生的流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一、辍学分流动和流失两种情况(一)流失(非正常)分为以下两类1、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地方政府处第2页共16页罚但仍不上学的。2、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失学一个月以上地方政府无可行办法保证其近期复学的。(二)流动分以下五种(正常流动)1、由于学生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经批准而免学的。2、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近期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报请县局批准而休学的。3、由于家庭和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可转学的。4、因故身亡的。5、已受完地方的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并在学年终了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发给义务教育证书离校的。二、制止流失生的规定(一)教师:每学年开学初学习《义务教育法》,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不断端正教育思想,转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决不以学习压学生,更不能因故劝其休学、退学等,把学生距之门外,违者追究责任。(二)学生。学校领导和教师利用校、班、队会及思品课等向学生宣讲《义务教育法》的有关内容,帮助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为祖国的需要、为国家建设而学习的思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