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湘安监非煤函〔2011〕176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湖南有色控股集团,湖南金鑫黄金集团: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局文件精神并结合以下要求加速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一、积极宣贯各市州、重点县市区要以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贯彻“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企业开展“六个系统”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目标中央、省属地下矿山于2012年底以前,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其他地下矿山2013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一)整体设计
2011年底以前,所有已经投入生产的地下矿山企业要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技术力量或委托有技术力量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六大系统”建设进行设计,设计完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其中委托颁证类地下矿山报市州安监部门备案,非委托颁证类地下矿山报省安监局备案
(二)基本建立
2012年6月底以前,所有已经投入生产的地下矿山企业要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有线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设置合理的避灾路线图、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和进入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基本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三)全面完成
中央、省属地下矿山于2012年底以前,其他地下矿山2013年6月底以前:1
建立通风系统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定位系统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