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一般能够采取的措施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执行的行为,这时在执行人各种手段已经用尽的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
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
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这个强制迁出房屋,并不是说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就不能执行,这个要看实际情况,例如,如果当事人在欠别人钱的时候依旧自己住的是高档公寓,这个公寓如果拍卖的话能够偿还执行人的财产的话,就可以强制迁出进行拍卖,来偿还执行人的欠款
6、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7、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