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无偿献血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市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办法》,增强公民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县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努力形成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合力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用血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2002年5月全面启动公民无偿献血工作以来,我县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卫生部提出的“要在2**年前实现全国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到80%以上”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倡导自愿无偿献血模式,动员和组织辖区内、本部门、本单位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努力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目标要求,推动我县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考核责任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责任奖惩,确保无偿献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无偿献血工作协调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开拓思路,明确责任,推动无偿献血实现“三个转变,一个延伸”当前,我县无偿献血工作仍采取政府下达指导性计划与公民自愿献血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年献血量、献血人数下达指导性计划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无偿献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围绕无偿献血“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要求,促进无偿献血工作模式由指导性计划向公民自愿参与转变,由先进群体第1页共2页向公民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