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理论学分制考核办法范文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干部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加快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的步伐,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实现“两个率先”、富民强区目标提供思想政治保障
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全区在职机关干部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分值在职干部年度内必须达到规定学分
区管干部每年最低学分为70分,一般干部60学分
得分标准为:1、中心组学习
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参加一次计3学分
专题发言者加2学分(有完整的书面发言材料或提纲)
2、领导班子学习
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和计分方式可参照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并有专门书面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
3、支部学习
以支部、或部门(科室)等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和计分方式可参照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并有书面记录、台帐等原始资料
4、专题报告会
参加区里组织的理论报告会、讲座等,每次计3学分
5、指定书目学习
学习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指定的干部自学读本,坚持撰写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每篇次(不少于800字)计3学分
6、调研文章
调研报告或论文等在区级刊物上刊登一次计4学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次适当加分
7、专题培训
参加区里组织的各类理论培训班,根据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另行计分
由组织选送脱产进修或专题性学习教育活动,另行计分
8、专项计分
在区委党校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社区讲坛等作形势教育、演讲、上党课或理论辅导等,每次计4学分
9、学用结合
理论指导实践,工作成效显著者另行加分
第1页共2页第四条组织实施范文先生版权所有1、区级领导和区管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和党校组织实施
一般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由各党(工)委、部门或支部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机关工委负责抽查
2、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建立区级领导和区管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