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改革的实施1.明确不同主体的改革责任新一轮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高校是最重要的改革主体。要围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新的招生录取体制和机制。主管部门与确定试点的高校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国家要在招生计划、财政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加强监督审查和问责机制,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各省要负责健全本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配合试点高校进行招生改革。2.渐进式的改革策略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宜采取“放开两头、吸引中间、逐步过渡”的策略。从目前的“985”大学和民办本科高校开始,逐步吸引其他学校参加。3.改革的时间表2015年在试行自主招生的高校中,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新一轮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高校将目前5%的自主招生比例,改为学校或部分学院100%实行自主招生改革。鼓励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设院校的自主招生与之并轨。民办本科高校也可以自愿申请参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时间可适当提前,以保证没有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有通过传统方式录取的机会。所有省份合并二本、三本的录取批次。上海作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公布上海市2017年高考科目改革方案(适用于2014年入学的学生)。各省初步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与高职院校招生挂钩。2016年建成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招生录取网络服务平台。2017年所有在上海招生的高校向社会公布采用学能测试成绩招生的办法。国家教育考试中心公布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改革方案,并于2020年实施。2020年力争所有部委所属大学、50%的地方本科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实现基于学能测试的完全自主招生,大多数高职院校实现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