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心得体会(10春法本:廖莎)案件:交通肇事杀人案指导老师:周老师开庭时间:5月28日参加人员:邹雪琴(审判长)林子(审判员)唐玥(审判员)廖莎(书记员)杨红梅(公诉人)林颖(公诉人)武利民(原告代理人)阳文文(辩护人)魏佳(被告)向海华(法警)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规定,我们法学本科班十位同窗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窗的亲密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种“交通肇事杀人案”
我们“依法”构成了“模拟法庭”
由邹雪琴担任审判长,林子、唐玥担任审判员,我担任书记员,杨红梅、林颖担任公诉人,武利民担任原告代理人,阳文文担任辩护人,魏佳担任被告,向海华担任法警
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
此案由于事实清晰,证据比较充足,通过了近一种小时的激烈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本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
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使用方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办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本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此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
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见解
一、法庭庭审程序正当,执法严谨(一)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二)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四条法庭纪律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随意进入审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