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增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方法》、《抗菌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规定,制订本方法
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1、患者普通状况、临床诊疗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笔迹清晰,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能够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临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规定);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使用方法、用量要精确规范,药品使用方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纪应当填写实足年纪,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能够分别开具处方,也能够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出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普通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次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规定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规定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使用方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阐明书规定的常规使用方法用量使用,特殊状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因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状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疗,“取药”不能作为诊疗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