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药安全操作规程一、加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药剂性能、使用、保管中的防毒方法,以及中毒的现场救护办法。二、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区内应备有必要的急救药品和清水。三、伤口未愈、哺乳妇女、孕妇以及其它不适宜参加植保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作业。四、伴药和药剂灌装地点,如有药粉、药液洒落地面,应彻底去除或用土掩埋。五、作业机械的药剂箱、管道以及管道接口不应渗漏。作业时工作压力不准超出规定值,在拆卸接头和喷头前应消除药液箱内的压力,夜间作业不准用明火照看药箱和药液。六、牵引式和悬挂式机动喷粉喷雾机要逆风运行作业,人力喷粉喷雾作业时人应站在上风,不准在高温下长时间作业。七、作业现场不准喝水、饮食、吸烟、人体裸露部分应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八、作业后,手、脚、脸、鼻、口都必须洗漱干净、鞋帽、手套、口罩、工作服等未经清洗不准带入住宅内。九、作业结束后,应选择适宜地点清洗机械,严防污染水源。十、已盛装过农药的器具和包装物品,要妥善解决,不准乱扔,并严禁用于盛装农产品以及其它食品。十一、剧毒药剂应指定地点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