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业务商定书甲方:成都电业局乙方:四川志和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本建设工程预算审核,经双方和谐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一、审核范畴及目的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基本建设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乙方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方法》,对甲方转交送审的工程结算书的真实性、精确性等状况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在上述审核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最后的结算价格提交审核意见。二、甲方的责任责任:提供由设计单位编制的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确保工程预算书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正当、完整。义务: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预算的有关文献图纸资料;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核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3、按本商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4、在商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三、乙方的责任及义务责任: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确保其真实性和正当性。义务:1、按照商定时间完毕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由于审核人员是以施工设计图为根据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要确保施工图范畴内的施工图预算的完整性和精确性,不承当工程设计更改造成工程造价调节的责任。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所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3、在年月前出具审核报告。4、乙方对甲方工作质量承诺为±1%。承当由于质量精度达不到规定的对应责任并承当对应费用。5、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毕任务,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毕任务,承当经济处分。6、乙方在提交审核报告前,将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费用的数据汇总在审核后的预算书中一并汇总出版。设备费及其它费用不作为计取审核费用的计算基础,不取费。四、审核收费乙方应收本商定审核事项的费用,按照川价发()141号《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原则》原则下浮20%计取。五、审核报告的使用责任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报告一式肆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恰当使用审核报告是甲方的责任,如出现使用不当的状况与乙方无关。六、商定书的使用期间本商定书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并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商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商定事项全部完毕之日前有效。七、商定事项的变更若出现不可预见的状况,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毕,或需提前出具审核报告,甲乙双方可规定变更商定事项,但应及时告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八、违约责任若出现违反以上商定事项的状况,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当违约责任。若甲方接受的任何形式的审查结论,确认乙方审核报告责任范畴内的工作质量误差超出了商定,乙方应退回原收审核费用。九、甲乙双方对其它有关事项的商定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