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借款合同出借人/抵押权人(下列简称甲方)名称: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借款人/抵押人(下列简称乙方):名称:法人代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和谐协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状况本地皮座落于:乙方于年以方式获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途为用地,使用年限为年,使用终止日期为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
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重要用于:第四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1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金全部结清
第五条抵押登记甲乙双方于本合同订立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献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商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原则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规定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涉及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乙方违反合同商定,私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
甲方可视状况规定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规定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状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原则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声明及确保乙方声明及确保以下: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