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知晓、同意并在此确认其在任职期间有机会接触到甲方以各形式(如文献、资料、新建、备忘录、报告、笔记、图表、磁盘、电子邮件等)存在的涉及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的保密或机密信息属于甲方之“商业秘密”:(1)与甲方有关的全部商业信息,涉及但不限于发展战略、市场营销方略、销售前景预测、重要业务活动、利润分派、内部成本等;(2)甲方财务状况有关的信息,涉及但不限于经审计的或未经审计的账册、财务统计、文献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统计(涉及电子形式的统计),及其它全部反映甲方财务状况的统计、开支预算;(3)与甲方内部管理有关的任何信息涉及单不限于文献、服务器密码、以及各类业务计划、合作关系、数据资料、任何性质的业务统计、客户资料、营销报告、业务手册、员工的酬劳、获利、佣金、奖金、奖励模式等状况、所涉及的诉讼、仲裁、纠纷等
(4)甲方认定为“商业秘密”的全部信息,或认定由甲方业务产生,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全部信息;或认定为不适合向公众披露的其它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1、乙方的保密义务基于其对甲方忠实义务的规定
乙方在任职期间应推行下列义务:(1)严格食材加工配制技术,避免泄露保密信息;(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别人;(3)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2、乙方离开甲方之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泄露或披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其别人
3、乙方离职后承当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
第三条泄密行为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故意泄露、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1)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2)向公共场合公布、提供保密信息;(3)运用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别人服务或牟利;(4)通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