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审计局档案管理方法为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充足发挥审计档案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结合我局实际状况,制订本方法
审计档案(一)审计档案是指在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含有保存价值的多个文字、图表、声像等多个形式的统计,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物证据
(二)在审计活动中形成的下列文献和材料,应当分类归入审计档案
1、审计告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以及审计建议书和移交解决书等审计公文
2、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阐明,审定审计报告的统计、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及有关性资料
3、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贯彻状况,后续审计及审计决定执行状况的报告、领导批示和统计
4、与审计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来访统计及群众举报材料
5、以录音、录相或计算机储存的软件等视听材料
6、其它按规定应归入审计档案的文献和材料
(三)在审计活动中,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书写文献和材料(涉及拟稿、领导订立意见等),以确保档案笔迹清晰,含有耐久性
(四)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一种项目可立一种或几个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止的年度中立卷
(五)审计案卷内的文献和材料应以结论性文献材料、证明性文献材料、立项性文献材料三个单元为序进行排列
第一单元为结论性文献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献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1、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本项目的审计状况报告;2、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状况;4、有关审计解决的请示,审计事项的报告及上级部门或领导的批复、批示;5、审计报告及审定报告的会议纪要;6、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7、被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决定的复审申请,对审计决定的申诉材料;8、有关本项目的通报、解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