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监督的含义(1)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督查、督导活动
这事实上是对行政的监督,而不是行政对“老百姓”的监督,更不是仅指行政监察
(2)行政监督与行政监督检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对公司、事业单位或公民、其它组织等行政相对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等的状况进行的监督
二、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重要涉及普通监督和专门监督,这里重点叙述后者
所谓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全部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检查与督导
它重要涉及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1.行政监察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察机构,对全部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全方面性的监督
中国的行政监察机构是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
(1)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涉及监察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其中县级监察机关是中国四级监察机关中的基层监察机关,其监察对象与其它三级监察机关有所不同,除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任命的其别人员,以及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外,还涉及乡级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和乡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别人员
(2)监察机关的职责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恪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予以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推行的其它职责
(3)监察机关受理申诉的职责
指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不服行政机关予以的行政处分决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