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监督的含义(1)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督查、督导活动。这事实上是对行政的监督,而不是行政对“老百姓”的监督,更不是仅指行政监察。(2)行政监督与行政监督检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行政监督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或公务员对公司、事业单位或公民、其它组织等行政相对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等的状况进行的监督。二、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中国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重要涉及普通监督和专门监督,这里重点叙述后者。所谓专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全部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检查与督导。它重要涉及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1.行政监察指政府系统内部的专门监察机构,对全部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实施的全方面性的监督。中国的行政监察机构是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厅、局。(1)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涉及监察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其中县级监察机关是中国四级监察机关中的基层监察机关,其监察对象与其它三级监察机关有所不同,除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任命的其别人员,以及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外,还涉及乡级人民政府的公务员和乡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别人员。(2)监察机关的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恪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予以的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推行的其它职责。(3)监察机关受理申诉的职责。指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别人员不服行政机关予以的行政处分决定向监察机关提出的申诉,它不涉及不服监察的行政处分的申诉,也不涉及不服原解决决定而规定重新解决的申诉。同时,人大、政协、工青妇等单位所属的工作人员,不服本单位予以的行政处分而提出的申诉,不属于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范畴。2.审计监督指根据会计统计等有关经济资料和国家法律法规,由专门设立的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审核和稽查有关单位的财政收支、经济效益和财经法纪的恪守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经秩序,增进廉政建设的活动。三、中国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这重要涉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及舆论监督。(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同意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政府的法规、决定和命令,质询和询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罢职政府构成人员六种。(2)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进行法纪检察、经济检察、侦查监督和监所监督。(3)政党监督。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为实施的监督,其监督方式重要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党的各级纪检监督三种。(4)社会及舆论监督。指涉及群众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在内的社会各界以及多个新闻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实施监督。其具体方式有: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信访监督,新闻宣传,舆论“曝光”、民主协商六种。三、改善监督对策提高行政效能(一)哺育公民参加意识。一是要解决群众思想观念问题,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近年来,我国公民主体地位和意识不停加强,越来越多的公民意识到自己有能力影响公共政策的制订与执行,并不停规定在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中获得讲话的机会。各级党委政府要通过多个方式对公民这种良好的法律意识进行主动引导。二是要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本身素质。教育公民认知政府的法律、制度,并且学习如何实际操作这些制度。通过哺育,使公民含有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等当代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