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XX县XX镇张石畔与庄果渠两自然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状况的报告一、基本状况XX县XX镇张石畔行政村辖张石畔、刘崖尧、庄果渠和瓷窑沟4个自然村
在全县第三批煤炭资源整合中,XX县新民镇府榆煤矿工业场区由原场区迁移至现XX镇张石畔行政村,涉及张石畔、刘崖尧2个自然村
底,经XX县国土统征储藏中心、XX镇政府,府榆煤矿张石畔村委,张石畔村村民、刘崖尧村村民在互惠自愿的基础上,完毕了征地工作,并于2月4日,在村民没有异议的状况下,通过三天时间在三委会人员的直接参加下完毕了土地的丈量,以及多个赔偿费用的核准
在征地过程中张石畔村支部书记XXX(庄果渠自然村人)全程参加,未提及张石畔和庄果渠两自然村土地存在权属争议
2月,对所征收土地的界址点,通过插彩旗的形式实地标注、征地丈量确认、批复告知、征求意见、举证听证会、批复公示等法定程序
同时订立了《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赔偿合同书》
XX县人民政府于9月28和10月12日,分别公布《XX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示》(府政征公[]117号),《XX县人民政府赔偿安置方案公示》(府政征公[]118号)
在公示期间,村民未提出土地权属争议
9月,府榆煤矿开工建设,同年12月,庄果渠自然村提出,张石畔自然村和庄果渠自然村的荒山荒洼存在权属争议,其理由是:1962年前,两村属一种生产队,1962年经全部村民同意划分为两个生产队,并把全部的耕地和水地按人分开(每人7
4亩),荒山荒洼没有划分,认为荒山荒洼为两个自然村所共有
二、调处状况XX镇政府民调工作组分别于12月28日和12月31日,召集国土所,府榆煤矿负责人张敏、张石畔村支书张志林村委主任张彦彪,张石畔、庄果渠两自然村村长,庄果渠村村民代表张步飞等,在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协商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的权属问题
经几方协商,达成了下列意见:对庄果渠自然村与张石畔自然村荒山荒洼权属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