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场地租赁合同甲方: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和谐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经营商业广告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乙方租用甲方位于,东西长3
5米,南北长3
5米,总计12
5平方米,做为乙方经营商业广告的场地
第二条租赁期限计租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时间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元整,支付时间为乙方获得政府的经营批文30日内
电费执行国家规定原则
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
甲方向乙方收取电费时,应使用正当票据
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一次性收取场地租赁后,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土地的全部权、使用权为其全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全部人并索要该土地全部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的租金本息及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负责为乙方提供向有关部门报批所需的有关资料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第五条乙方责任1、向甲方支付场地租金和电费
2、乙方所公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重要用于国内外大型公司的标志和国内外出名的产品宣传
3、负责经营广告的报批、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的实施和费用
4、确保经营广告的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造成构造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全部承当因设计和施工质量引发的安全连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乙方承揽违反有关规定的商业广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并规定乙方赔偿本合同未执行天数的租金
3、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端解除合同
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商定事项1、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出租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