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核定确认本单位工作年限确认与否患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第一步:确认医疗期时间订立医疗合同书第二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医疗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步:医疗期届满告知员工来公司上班,按其病情性质及工作体现确认与否能从事原工作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安排其它岗位的程序要走,并考量其工作体现
其它岗位也不能从事,要研究一下其在医疗期间医疗机构对其病情的描述,若医生或医疗机构明确阐明其病情为难以治疗的疾病,应当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结论确认与否能解除(1-4级不能解除,5-10可依医疗期满解除)若医疗期满后,其继续请病假,提交正当病假手续,则默认属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岗位,可在其提供病假手续后即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并未强制,律师建议这样做,由于单位能够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成果最后确认解决该劳动者问题的方案
公司员工医疗期解决流程图第四步第一种状况: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种月工资
(患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且距法定退休年纪局限性5年的
上述不得解除
支付经济赔偿金;2
支付医疗补贴费
经济赔偿金:每满1年,按照1个月的原则支付
医疗补贴费:不得低于6个月工资
支付经济赔偿金;2
合同解除状况下,与否需要支付医疗补贴费,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但考虑到医疗补贴费设立的初衷在于保护劳动者,建议就此在合同中明确商定,避免因此认为为解除合同的无效或者可撤销
合同解除第四步第二种状况: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期满后书面告知不予续签1
支付经济赔偿金;2
支付医疗补贴费
经济赔偿金:每满1年,按照1个月的原则支付
医疗补贴费:不得低于6个月工资
第四步第三种状况:继续推行劳动合同继续原工作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参考文献: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