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甲方:xxx公司乙方: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社区消防安全,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经甲乙双方订立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下:一、有下列状况的不得动火:1、在社区内无焊割专业操作证或实习人员没有正式焊割工在现场指导的;2、不理解焊割现场和周边安全状况,防火、灭火方法不贯彻的;3、周边易燃易爆物品没去除的;4、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构造未采用安全防备方法的;5、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的;6、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的。7、在高空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用安全防护方法的;8、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状况的;9、未配备对应的灭火器材的;二、安全和防火1、增设的电线必须穿管后再入墙内。2、临时施工用电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3、高空作业务必系安全带。4、动用明火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施工,一旦竣工即将氧气瓶等用品撤离现场。5、各装修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严禁违章操作,凡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6、发生重大事故(伤、亡、火灾)应主动自救,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物业公司。甲方签名:乙方签名: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