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载体管理制度1
涉密载体管理总则1)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载体是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涉及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2)我所国家秘密载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其它有关单位制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一类是我所内部在研发、管理工作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
3)本制度合用于负责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和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各部门
4)各涉密部门和肩负涉密工程任务的项目组,要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归档、保存、移交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
5)涉密载体的接触范畴及知悉程度:单位各部门收到秘密载体后,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制发单位规定及工作需要,拟定知悉该国家秘密的人员范畴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畴
载体密级、期限和标志1)国家秘密载体密级拟定a)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应为其所承载的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
b)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c)我所拟定、变更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根据是,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畴(即保密范畴)的规定及其阐明
d)我所内部在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畴”内的事项,以及承载这一事项有关信息的各类秘密载体,应按照本规定拟定对应的密级
e)我所内部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密级的拟定办法:(1)根据新产生载体参考的背景拟定
新产生载体参考的背景为国家秘密,并包含全部或部分背景信息的,该载体应拟定为国家秘密载体,其密级根据参考的背景信息的密级拟定
普通状况下,背景信息的密级即为新产生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级
(2)根据产生载体业务领域的保密范畴拟定
新产生的载体对照主管对应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畴,属于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