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原告:黎启芝,男,汉族,住广西桂平市
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小源,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下列称三水凤铝)继续治疗原告工伤;2
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从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暂算至11月9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共238149元给原告,并加发该工资总额25﹪的经济赔偿金59604
75元和加付该工资总额50﹪的赔偿金119074
判令三水凤铝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订立无固定时限的劳动合同;4
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金32680
5元给原告;5
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住院伙食费﹑药费﹑工伤取证费及旅差费4316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8月23日,三水凤铝和我建立劳动关系时不依法及时和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依法为我建立社会保险
当时口头商定工作岗位是人力资源部外围电工,月基本工资1500元,每满一年增加10%
自入职后,三水凤铝经常安排我加班加点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算上三水凤铝应依法支付的加班工资,9月﹑10月我的平均工资为3973
11月10日,我因工伤受伤致腰椎压缩骨折和颅脑损伤
三水凤铝只治疗30日﹑在我的腰椎压缩骨折未愈合即终止治疗,剥夺我工伤医疗的权利
5月27日,三水劳鉴委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初评结论后,我不服该结论向佛山劳鉴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申请
在复查时发现骨折末愈合
于是多次向三水劳鉴委提出继续治疗﹑确认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三水劳鉴委以种种理由推辞,剥夺我工伤医疗的权利
底,我也向佛山劳鉴委提出这一规定,至今末果
6月19日佛山劳鉴委送达复查结论给我,我不服该结论于6月27日向省劳鉴委申请重新鉴定﹑确认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
因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回绝支付鉴定检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