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捐赠书画作品合同书甲方:乙方:在美术馆落成开幕典礼上,甲方将有关领导及书画界名人的书画转赠给美术馆收藏,本着对这批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书画的收藏和后来的展览使用,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后,明确有关收藏的书画的双方责任。合同内容以下:1、甲方收藏乙方捐赠书法、美术作品34件,其中书法24幅,国画10幅(详见附件)。2、甲方收藏乙方捐赠的34件书画作品,属于国家拥有的文化财产。甲方有责任将收藏的艺术品按国家博物馆的有关条例保护好,承当该艺术品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和不作礼物赠与别人的责任。甲方向乙方颁发《收藏证书》。3、甲方收藏书画作品后,按国家有关文物工作法规享有对艺术藏品的有关权利,涉及用于文化交流、出版、展览、陈列、研究、传输、推广及进行有关修复装裱工作的权利。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有关收藏捐赠书画作品,确保不进行商品用途及不作礼物赠与别人的责任。5、乙方如要借出捐赠书画艺术品进行文化交流,必须向甲方承诺该活动为非商业性质,并承当藏品不受损坏的责任。6、乙方应尽量向甲方提供有关捐赠书画作品的有关资料,方便甲方做好捐赠书画作品的档案登记工作。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双方有义务共同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美术馆)乙方:签字(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