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府煤化党建活动中心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府谷县新民镇政府(下列简称甲方)承接方(乙方):史锦明(下列简称乙方)第三方: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房屋装修工程施工特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有关党建活动中心装修工程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京府煤化党建活动中心2、委托方式:包料包工3、施工总面积:188平方米4、开工日期:8月02日5、竣工日期:9月12日二、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贰拾伍万元三、质量规定1、工程所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2、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3、因工程为承包方式,故后期施工过程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四、付款方式经工程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五、工程验收1、乙方告知甲方和第三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第三方应在7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第三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认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2、经双方验收甲方认为合格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六、三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指使第三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甲方有权监督、管理、检查乙方在甲方装修区域内的全部工作。3、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对应的经济处分,并告知乙方进行限期整治。4、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去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用必要的保护方法。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催促。(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利规定甲方、第三方主动配合工程实施,如甲方、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无端不配合乙方施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当。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文明施工,并避免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三)第三方权利义务1、第三方有权利在施工现场派专人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2、第三方有权利对乙方的施工状况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展和施工质量状况。3、第三方有权利规定乙方在施工方面的任何不合格的地方进行整治返工。4、第三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程的实施。七、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在合同推行期间,私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私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应进行赔偿。八、争议解决本合同推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肯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商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变更和终止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恪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补充合同。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合同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第三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三方:(盖章)经办人:经办人:经办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