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章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
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现金支取项目费用时,为避免发生意外情况,所以在支取时每次只支取当天所需要金额
现金借款,前次借款未报销,财务有权拒绝支付新的借款
二、支票管理制度1
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在收款人已知的情况下或以快递方式传递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
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项目(有项目号的)费用申请及报销1
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上海分公司执行督导)、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
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