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屋面施工合同甲方:甘泉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三项目部乙方:联系电话:现因惠民家园及梦泽园社区工程施工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坡屋面树脂瓦施工,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通过充足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合同以下:第一条工程名称:惠民家园及梦泽园廉租住房社区坡屋面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甘泉县下寺湾镇第三条工程内容及价格1、本社区内全部树脂瓦坡屋面,劳务费按一次性承包元(其中涉及钢材吊装、制作安装、油漆、安装树脂瓦、密封胶等),全部机械施工工具乙方自理。第四条承包方式1、人工费:涉及以上内容所需的人工费。第五条工程质量1、如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图纸施工,不听甲方及监理指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2、经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第六条安全施工1.甲方对乙方承当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用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方法,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当由于本身安全方法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3.甲方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治,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4.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刻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及告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急救提供有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第七条其它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订立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